药房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04 12:53:26
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药房管理制度1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带给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推荐。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务必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务必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资料。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务必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资料。

(8)定期对进货状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善。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务必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理解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药房管理制度2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详加审查,方能调配。

二、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规程并执行处方制度的规定。

三、熟记各种药品的价格,划价准确,严格区分医保、自费处方。执行先收费后发药的制度。

四、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解答病人用药的咨询。

五、急诊处方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六、上班时工作衣帽穿戴整洁,保持调剂品及储药瓶等清洁、整齐;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

七、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报告院领导处理。

八、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九、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供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十一、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用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药房管理制度3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择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保持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冷藏库(柜)温度到2℃到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到18℃ ……此处隐藏19248个字……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等法律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我单位严格保证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第四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型肝炎,戊型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五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第六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第八条定期协助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之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监督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使用情况,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销售的食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治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顶底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论,作出自查报告,并进行存档保存。

第十四条做好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作出自查报告,并进行存档保存。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有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第十六条负责人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七条负责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监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经营场所及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做好外观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情况。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出重灭害工作、防止害虫滋生,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对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第二十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时应及时别杀。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立即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经营场所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布严密的防鼠板。

第二十一条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计划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政权使用,精心维修,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转。

第二十二条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是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的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常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使用、管理、维护岗位责任任制和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在对用、备用、封存和闲置的设备,都要定期进行除尘、防潮、防腐蚀等维护保养工作。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十四条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第二十五条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持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质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二十六条设置视频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第二十七条视频安全管理员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视频的保存与质量情况。

七、视频贮存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建立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其食品安全。

第二十九条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三十条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质同库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5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15厘米以上,食品分库和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存放,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三十一条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问题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第三十二条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立即清理到封闭式垃圾桶内。

第三十三条每天都要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理。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十四条指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十五条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十六条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当立即停止营业,向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第三十七条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第三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门的保健食品销售专柜:设立提示牌“保健食品专柜”。

内丘县志强药房

  20xx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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